梅艳芳母亲欠12万面临再破产
梅艳芳简介:梅艳芳(1963 10 10-2003 12 30)出生于,祖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已故歌手、演员,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1985年,唱片《坏女孩》拿下八白金销量,打破了当时唱片的销量记录,成为本地销量最高的唱片之一。同年举行了首次个人演唱会《百变梅艳芳尽显光华演唱会》,连开十五场,打破了歌手首次个唱的场数记录。1998年获得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梅艳芳母亲欠债12万面临再破产 还说了这件的话:5月12日,据媒体报道,为争女儿梅艳芳遗产而屡次诉讼的“梅妈”覃美金,因欠下诉讼费2012年被颁令破产,命令至去年4月才获解除。
今年3月,她又遭两名曾任其破产受托人会计师申请破产,据悉,梅妈在破产期间进行官司招致诉讼费,截至今年初拖欠连本带利逾13万元(约人民币12万)。
案件5月10日在审理,反对申请的梅妈庭上指控申请人将其中银户口冻结,令她无法兑现已预备好用作还款予申请人的支票和提取生活费,“他们好阴毒,吸血一样将我吸干!”
不过,法官指,梅妈未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户口确有20多万港元(约人民币18万)且正被冻结,也未能证明是前破产信托人冻结其户口,故最后决定把案件押后至5月17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