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判争猫儿状》裴谞作者:裴谞
《又判争猫儿状》作者:裴谞。年代:唐代。字号:士明。出生时间:719年。去世时间:793年。主要作品:《又判争猫儿状》《判误书纸背》《储潭庙(大历三年戊申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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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识主,傍家搦老鼠。
两家不须争,将来与裴谞。
二、《又判争猫儿状》裴谞其他诗词
《又判争猫儿状》、《储潭庙(大历三年戊申岁)》、《判误书纸背》。相同朝代的诗歌
《三姑石》、《暖翠》、《赠别徐侃》、《幽恨诗》、《题贾岛墓》、《天台禅院联句》、《长恨歌》、《忆江南》、《钱塘湖春行》、《暮江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