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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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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体)员工岗位责任制度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认真办理客户开户、服务工作,对违纪者依据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2、工作人员上岗要做到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态度和蔼、服务周到、语言文明、杜绝与顾客争吵、不得恶语伤人、仪表整洁、庄重大方、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服从领导,对安排的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拖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吐乱丢。

  5、按流程工作,做到认真严谨。

  6、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二、办公室纪律

  1、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办公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吃零食、拨打私人电话、浏览视频、聊私人qq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员工违者一次50元,连带所处部门经理罚款100元;

  2、严格遵照公司的安排工作,任何部门员工无条件的服从各个部门经理安排,并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尊重各部门领导,工作中禁止顶撞领导;违者罚款50元。

  3、因值班人员疏忽或擅自离岗出现工作失误的,由此员工所在部门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值班人员给予劝退处理,免发员工当月的工资。

  4、工作人员要认真保管财物。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和数据资料,必要时将重要文件保存于保险箱中,因个人保管不善将公司机密文件泄露出去,违者予以罚款500元,特别严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予以辞退。

  5、节假日或公司集体休息时,各部门将分管区域卫生打扫干净,将垃圾清理出去,关好门窗,关好电脑和电源;各部门经理安排下去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违者罚款50元,连带部门经理罚款100元。

  6、公司员工进入办公区域,一切以公司为重,团结互助,爱岗敬业,与所有同事搞好合作关系,

  不允许出现内部争斗、不团结情况,搞内部分歧者,一经查实,直接劝退处理,免发当月所有工资;

  员工之间因发生个人冲突而损坏公物者,按物品购买原值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7、员工的素质涵养彰显企业文化,进入公司,所有员工见面须问好示意,以示尊重;员工走出公司,心里理应时刻装着企业,外人问到我公司情况,不论什么场合,要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如有通过电话、企业客服等反映员工怠慢咨询者,一经证实,公司严厉处罚,违者罚款200元,以示警告。

  8、本着节能减排原则,公司所有公用电器在下班之前必须确保关闭。大厅所有公用电器由市场、行政部全体员工承担;运营、财务部所有员工负责所处部门的办公室公用电气设备及本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所有公用电器设备。如未按规定下班关闭,经任何部门经理查处,责令本部门经理及所有员工,每人处罚款50元以示警告。

  备:个人所用电脑责任到人,下班没有特殊情况必须确保关机,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以示警告。

  9、上班期间要统一着装,每发现一次不着工装者罚款100元整。

  10、严禁各部门员工擅自脱离岗位,如发现串科室、扎堆闲聊者,部门经理可口头提醒,以示警告,不听劝阻继续逗留者,罚款200元。

  11、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将外界存储介质上机使用,未经批准,不准将本服务中心的存储介质和数据外传,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机密外漏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免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环境与卫生

  为保持公司拥有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所有员工都应该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办公区域环境要求不得在办公区域聚集聊天及大声喧哗,违者严重警告。

  2、个人办公区域内不得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及物品等;保证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办公桌椅和计算机表面不得有灰尘,桌面物品要码放整齐,违者罚款20元。

  3、及时将废纸、废物放入纸篓,剩水、剩茶倒入洗手间的水池;爱护洗手间的公共设施,使用后冲水;卫生用品等杂物请放入洗手间的垃圾桶,不得丢入便池内,员工严格自律,违者罚款20元。

  4、会议室环境要求:不得在会议室、洽谈室内用餐;为保证会议室的正常使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将桌椅恢复原位,及时清理桌面物品;爱护会议室及洽谈室内设施,保持会议室公共卫生,违

  者罚款20元。

  四、考勤制度

  1、内部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从X年8月1日起,上下班员工一律定点用企业qq考勤功能打卡,必须是本人亲自打卡,出现代人打卡者,一旦查处被代打卡者罚款50元,扣发当日工资;代人打卡者罚款100元,扣发当日工资。因外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打卡者,及时告知行政部,当天不告知者行政部不予补记,一律按当日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如需外出办理公务,应事先向入职者的直接上级请示。在《临时外出申请表》上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回公司后及时注明返回时间。每条外出记录都必须有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如果无法在下班时间内返回公司,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不按规定办理私自外出者,按当日旷工处理。

  3、有特殊事情和身体不适不能上班,必须向部门领导提前请假,做好工作交接并向行政部领取假条认真填写,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签字将假条送还行政部请假方可有效;临时性有事不能上班必须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部门经理,经过允许后方可休班,上班之后补签假条,请假人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告知行政部,以便记好考勤,不按规定办理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者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展的,免发休班当天工资;特殊情况需乘飞机时,必须经主管经理特批,否则不予报销。

  c.、出差地交通费,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其他员工交通以公交车为主、原则上尽量少乘坐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1、住宿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住宿标准为:一般地区12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20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2、伙食费:

  a、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b、其他员工伙食费标准为:一般地区50元/天/人以内,上海、深圳等地区80元/天/人以内为基准实报实销。

  3、出差补助:

  a、乘坐火车路途补助50元/晚/人。

  b、在外补助100元/天/人。

  4、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填报【出差费用结算单】,办理报销手续。

  6、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之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五、培训管理

  1、新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内容

  a、公司文化(概况、成立历史、公司理念、团队品格、道德修养、行为规范等);b、公司规章制度

  c、新老员工认识;

  d、办公设备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点区域设施(洗手间、就餐处、乘车处等)。

  2)、培训注意事项

  a、新员工到岗时,公司全体员工应表现出热情、礼貌的态度,营造欢迎的气氛;

  b、培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涉及到各部门业务时,部门负责人要有所准备,予以配合。、在职员工培训内容及管理

  1)、培训形式

  a、公司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包括座谈、讲座等;

  b、员工业余时间自学。

  2)、培训考核

  a、培训活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采用签到的形式记录考勤。(出席记录将列入到公司的绩效考核范围)

  b、培训考评由培训讲师负责考评,其成绩列入公司绩效考核范围。

  六、名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使公司名片统一规范化,强化对外公关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办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形象设计。

  七.名片印制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需首先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

  2、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3、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印制完毕后发给当事人

  八.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须恰到好处,不可像撒传单般滥用,掌握使用范围。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经公司批准的名片。

  3、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严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从事任何活动,如若发现,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经济损失费,同时对于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损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损失额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的权利。

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1、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主要有休息区、作业区、货物摆放区以及生活区。

  1、1作业区主要是生产现场,员工进入该地区进行工作,员工进入生产需要穿戴戴劳保着装且干净整洁。作业区内为各班组设定工具箱,工具箱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为工具摆防区,剪切工具有(铁剪子、卷尺、内六角扳手、活扳手、梅花扳手、机油壶等)开卷班天车班工具箱内的工具有(卷尺、螺丝刀、铁剪子、电剪子、千分尺、活扳手等)要求工具箱内只存放工具,不得有工具以外物品如(台帐、手套、杯子等)下层存放工作座椅,作业时工具不得随处乱放,应放置在工具盒内;

  1、2车间内消防器材(共2处)所在作业区班组负责清洁,要达到内外无灰尘,无杂物;

  1、3开卷作业区转料台车及轨道内无杂物,无污物;开卷作业区安全帽悬挂处要达到每天摆放整齐;开卷作业区木方存放处保持清洁,无杂物(箱内除木方不应有其他物品);

  1、4各班组区域内的配电箱要求保持清洁,无污物、无灰尘(注意安全);

  1、5各班组区域内的风机要求表面清洁;钢丝绳存放处要求整洁无污物及麻布等;

  1、6塑料布存放处要求每次使用完毕后将盖子盖上并要保持表面无灰尘;

  1、7机油存放处由各班组所在区域负责清洁,无污物;料箱在转回车间后,由天车工将其整齐摆放在料箱存放区要求箱内无杂物;

  1、8材料员工作区域要求地面清洁,办公桌无碎纸,无杂物;休息区是工作间歇时为员工准备的休息场所,在此场所内配有餐桌、长条椅、更衣柜等设施;要求在更衣柜内只能存放工作服、劳保用品及相关个人小件物品(更衣柜上不得放置水杯、水壶等物品,并保持更衣柜清洁无杂物);

  1、9在作业区内各班组都有一个办公柜。要求内应放有各种规章制度台帐等,物品分类摆放,并保持清洁无异味;

  1、10物品存放区的毛坯料、条料、工艺料、废料及各种工位器具应按定置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油污;

  1、11生产现场地面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绊脚物。无灰尘物品按规定摆放如(铁方、木方、包装皮等)生产现场卫生由各班组按区域每天按时清扫(要用锯沫子拖地)夜班工作完毕后,应清扫地面卫生并将各类物品按定置摆放好;

  1、12白班在工作之前应对现场毛坯料、工艺料进行擦拭;设备要每日开机前后进行擦拭,润滑保养,在清扫和保养的同时还要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立即停机报设备维修部门;

  1、13所有车辆只能在2号门通道及工艺料周转区内活动(任何车辆不得停留超过15分种);

  1、14车间警示标志按规定悬挂,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同时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保持墙壁清洁;

  1、15生活区每天用餐完毕自觉将剩饭倒入桶内,保持清洁;生活区水池及热水器保持清洁无杂物;车间现场垃圾车应及时清倒;使工作场所做到洁净亮丽。

  二、外部环境

  2、1规定区域内方砖上无杂物。无积水。无杂草保持清洁;

  2、2绿化带内无垃圾。(如铁条、烟头、废纸)等废物;

  2、3冬季清扫按各班组划分区域及时清扫积雪;

  三、办公区管理规定

  3、1办公室内桌面保持清洁,物品整齐,房间要明亮,保持空气清新;

  3、2办公室内除办公桌椅外,每人配一个更衣柜。允许存放暖水瓶、水杯;

  3、3计算机使用完毕要及时退出自己的桌面,并把打印的废纸及时清除掉;

  3、4办公室地面每天早7、10分进行清扫。要求地面无杂物、无灰尘;

  3、5进入办公区域不得打闹,大声喧哗;

  四、处罚

  4、1生产现场内按定置摆放物品,定置率达不到98%的扣班组0、5分;

  4、2对各班组现场卫生检查不合格,发现一处扣班组0、1分;

  4、3外部环境清扫不及时、不彻底扣班组0、5分;

  4、4对擅自改动安全警示标志,在墙体机床等处乱涂乱画的一次处罚10元;

  4、5设备不能按时擦拭。保养润滑或擦拭不彻底的每次扣0、5分;

  4、6对进入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者,提出警告

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名义与公司外各类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所进行的各类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章程等。本制度不包括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授权签订"的原则,实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制。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为合同事务主管部门,设立法律事务专员负责公司合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监督指导公司格式条款合同以及部分非格式条款合同的起草制定,对部分重大及重要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法律漏洞。

  2、组织、协调合同审查及会签程序。

  3、对涉及公司的合同订立、变更、执行、终止等行为进行监督。

  4、负责处理公司与外部的重大合同纠纷。

  5、负责公司合同及其纠纷处理资料的汇总归档、分类保存、调阅登记等日常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律事务专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并宣传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及其他法规。

  2、协助进行重大合同的可行性分析,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参加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工作;

  3、对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5、负责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诉讼的处理;

  6、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编号并分类保管,并造册记录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分别整理归档;

  7、及时向公司领导如实汇报合同管理、签订、履行中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事宜;

  2、负责初审合同承办人草拟的合同的可行性、对方经营范围、资信及履约能力;

  3、依法履行合同,及时向司法办通报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

  4、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5、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管理及归档移交工作。

  第九条合同承办人的主要职责:

  1、根据授权办理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事宜;

  2、草拟合同,提供草拟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及对方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的调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3、按合同签订的权限,提前向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草本及前款规定的材料,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4、认真履行已生效的合同,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办公室汇报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按时将合同有关文件交合同管理员归档;

  6、依法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条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合同管理办法;

  2、协助合同承办人依法签订或变更合同,必要时参与本部门重大合同谈判与签订;

  3、协助合同承办人草拟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初审,保证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对签订、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办和部门领导报告;

  6、参加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

  7、负责编制合同付款、收款计划,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财务部备案。

  8、负责合同台账、档案的建立及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文件、信函、图表)的管理;

  9、每季度向司法办汇报合同管理工作,送交合同登记总台账及合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章授权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1、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十二条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十三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分为期间授权委托和单位时间授权委托。

  第十七条单位时间授权委托仅在单位时间内授权委托有效。

  第十被授权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向其他有关人员办理继续授权委托,如情况必需,办理之前须征得授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期间授权委托制,即一事一委托,期间可以为合同签订全过程也可以为合同签订的某一阶段。具体程序为:经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合同拟稿和可行性报告及其它材料送办公室审查,经总经理批准和授权后,对外签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各项合同签订的最终审批人。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合同主办部门或提报部门提请合同时,必须在办公室的组织和监督下,获得相应的审批同意,并将相应的审批意见连同所要提请的合同一起并入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第五章合同审查

  第二十二条合同应由承办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查的具体程序为:

  1、首先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和合同管理员对所提报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所有事宜进行自查和初审,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草稿和必要的情况说明书;

  2、然后将合同文件移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和合同承办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如财务部)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事项。

  3、最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文件提交公司工程建设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需重点审查的内容包括:

  1、对方主体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2、经营范围: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代理权限: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履约能力:具有支付、生产、技术能力。必要时应要求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需提供担保的合同,应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

  5、履约信用: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犯罪案件。

  6、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2)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合理、严密;

  (3)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平等;

  (4)合同条款中有无潜在对公司不利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

  (5)是否存在无效条款。

  (6)签约双方的用章是否为合同专用章。

  7、合同文字

  (1)合同用语是否规范;

  (2)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8、合同的经济效益

  (1)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审查时,根据公司的实际,应注意的事项:

  1、对于标的额较大的涉外合同、货物交付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后才能付清款项的合同。

  2、销售、加工承揽、工程承揽合同中质保期的约定应不超过一年,质保金的约定原则不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5%,且必须在质保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以上内容国家、行业有规定的依规定。

  3、销售、加工承揽合同中付款期限的约定一般应为付款提货、货到付款,按比例付款时所有款项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货到之日起三个月。

  4、工程承揽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一般应为按工程进度付款,且付款时间和付款数量的约定必须明确,所有工程款的付清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

  5、为了有利于可能由于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法律诉讼,应在合同条款中作如下规定:

  (1)我方为需方时必须约定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

  (2)我方为供方,在尽力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起诉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3)我方为供方,如约定需方到供方所在地提货时,我方为合同履行地,在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在合同签订时,估计我方违约的可能性大,且又争取我方所在地人民管辖成为不可能时,可约定“依法律规定,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审查时如对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及资信情况存在疑义时,应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和财务部必须在合同文本送达三日之内出具审核意见书,不得拖延,在审核或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提出修改意见书,并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直到修改意见达到统一为止。

  第二十负责审查合同的部门和员工,因工作失职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审查,致使不该签订的合同得到签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后果及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查完毕后,负责审查人员应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应附有审查人员签名。

  第六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必须内容合法、具体、条款齐全、责权明确,用语确切,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三十一条合同承办人签订合同,必须先办理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和权限。未经授权委托或超出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由承办人承担责任。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凡签订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虽能即时结清的重大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子邮件、图表等均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凡国家或行业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但在选用时,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经办人和办公室要重点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修改。无范本的合同采用公司办公室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承办人不能自拟合同文本。

  第三十四条公司合同的签订审批的常规流程如下:

  1、合同承办部门确定的合同承办人会同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员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合同的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3、办公室负责对合同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如该合同牵扯其他业务部门,由办公室分送该业务部门经理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分管副总对合同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在完成以上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将合同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8、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9、办公室在相关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签约审批表”上签字批准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门应妥善保存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包括结算单、结算证明、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收料单、入库单、过磅单、等。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

  第三十七条合同执行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并督促本部门合同管理员按月统计合同执行情况。

  第三十合同执行部门应同时负责记录和监督对方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保留好有关的单据、信函等文字资料;并由合同管理员按月填写“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其中必须列明和验证对方各项履约行为和承诺(如质量、进度等),以此作为付款的基本依据。每月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必须由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别报办公室、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对方有付款义务的,合同执行部门应按付款条款中的规定及时向对方收取,由财务部统一出具。

  第四十条合同结算条款规定本公司有付款义务的:

  1、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和合同具体约定,在合同签订以后向财务部报送项目整体用款计划备案。

  2、执行合同的各部门应填写《合同资金支付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由办公室、财务部、执行部门分别留存。

  3、款项拨付的基本依据是由合同执行部门提交的“对方合同执行情况监控说明”,款项拨付必须在分管副总、财务分管副总及总经理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具体程序参见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4、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责任中所规定的行为,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书面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总经理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并通知财务部在结算时执行。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业务部门应及时督促解决。如无法履约,应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及资信程度下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向分管副总和总经理上报,及时向对方出具不安抗辩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与废除

  第四十三条合同一经签订即依法成立,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由合同的当事方共同商议。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电子邮件、电话后,必须及时请示领导,立即处理,紧急事宜不得超过一天,一般事宜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有效期限内正式答复对方。超过期限再作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涉及经济纠纷的复电、复文,须经合同管理机构审阅后方能发出。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函、文件、传真等),由双方签订确认书。

  第四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或协议变更、解除,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4、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5、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尚未达成或批准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五十条如因变更(解除)合同可能使当事人受到损失,双方应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诉讼管理

  第五十一条提请合同纠纷的程序:

  1、已经签订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中有关纠纷处理的条款与合同订立方协商进行解决。

  2、协商不成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汇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资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延误诉讼时效或擅自放弃实体权利,更不得隐瞒实情。

  3、办公室应在接到报告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同纠纷的不同情况,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起诉。

  4、如纠纷需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集团公司各单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考虑留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三条发生合同纠纷时,承办人除应将纠纷情况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以外,还应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本,包括附件、变更或解除协议、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开工、验收、提货、等有关单位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的财务账目;

  4、产品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5、证人证言;

  6、其它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2、发现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将使我方权利难以实现时,适时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双方对债务无异议的,依法及时向人民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4、做好每起合同纠纷实况记录、存案备查;

  5、凡属我方责任的合同纠纷,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责任人员承担责任,并责成其提出补救措施。

  第五十五条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的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十六条双方已签署解决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及的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交给有关部门收执、备案或存档。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以备考查。

  第十章合同的登记、备案与归档

  第五十合同文本必须至少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对方签约人,其余原件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办公室和财务部。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原件时,向办公室办理暂借手续。

  第五十九条合同的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办公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台帐、报表,并按时填报。

  第六十条办公室应对公司内所有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往返法律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号登记,制作月度合同签订情况一览表,反映公司合同的签订以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情况。

  第六十一条合同签订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对已生效的合同应当编号登记,分类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合同的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各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季度报表报送办公室。办公室应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十二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将合同档案原件整理装订送交办公室存档。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信誉调查报告、意向接触报告、合同文本草稿、合同签订审批表及审批修改意见、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方资质证明文件、各种审批管理表格、合同谈判记录、合同正本及附件、合同签订、变更、解除过程中的信函、电报、电话记录、传真资料、票据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文件。

  第六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合同执行期间所有的往来信件、变更协议、收(付)款记录、请示报告等有关资料交一并归档,丢失的必须查清原因。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合同管理制度能够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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