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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2022(5篇)

来源:玄塔游戏

奖惩制度2022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 积极协助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 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被评为盛市“治安模范标兵” 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 惩罚细则

  1、 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 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 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 未按时交,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或交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 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 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 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 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 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嫖娼、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奖惩制度2022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 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奖惩制度2022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奖惩制度2022

  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给予奖励:

  1、标准执行岗位责任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热情,遵守公司制度,当月未发生任何事故,公司给予表扬。

  2、当公司的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灵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损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认可和书面表扬者,奖励伍拾元。

  3、巡逻时能主动自觉维护厂内秩序,有效保护厂内环境,制止破坏厂内秩序的人和事,当场抓获破坏者,奖励贰拾元。

  4、在巡逻中能及时发现偷盗嫌疑人踪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场抓获嫌疑人(有作案现场, 缴获赃物,作案工具)。奖励伍拾元。

  5、能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绩大小奖励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处理求助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位,现场处理得当,有突发表现者,奖励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不听从指挥者,予以除名。

  2、当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视而不见,临阵逃脱者,予以除名。

  3、在执勤中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者,予以除名。

  4、执勤时精神不振,睡岗或脱岗者,第一次罚款壹拾元,第二次罚款贰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逻时对破坏工厂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每次罚款贰拾元。

  6、未按规定巡逻和巡查记录不全,每次罚款伍元。

  7、值班人员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摩托车、来访者和物品等,未进行盘查和车牌登记者,每次罚款壹拾元。

  8、未着装上岗或衣整不齐,罚款伍元。

  9、巡逻时围观打牌,打麻将或去打电游者,每次罚款贰拾元。

  10、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且严禁会客,如有违者,每次罚款壹拾元。时,值班未 打扫卫生,每次罚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机械等发生丢失或损坏,当事人赔偿。

  12、辱骂和殴打同事,情况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赔偿医药费,处罚一个月工资作为 受害人精神补偿费,并予以除名。

奖惩制度2022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时不按时,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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