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控制和消除蚊、蝇、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心城市除“四害”工作适用本规定。各县区城镇参照执行。
第三条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商店及工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应积极宣传除“四害”知识及管理规定,增强人民群众除“四害”意识,树立“人人除‘四害’、家家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
第四条单位和个人均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定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易招致和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繁殖。
第七条各单位、居民住户应采取多种措施消灭老鼠。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鼠密度标准:
(一)夹日法测定低于1%;
(二)粉迹法测定低于3%;
(三)鼠迹阳性房间低于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四)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xx米,鼠迹不超过5处。
第各单位、居民住户及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疏通阴沟等工作,严格控制所辖范围内的蚊子孳生场所。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蚊虫密度标准:
(一)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二)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第九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厕所、垃圾箱及废弃物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苍蝇密度标准:
(一)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阳性房间平均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二)蝇类孳生地应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第十条各单位、居民住户要采取多种方法杀灭蟑螂。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蟑螂密度标准:
(一)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的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二)有活蟑螂卵鞘的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三)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第十一条除“四害”工作按下列职责分工:
(一)河道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
(二)公共厕所(贮粪池)由环卫部门负责;
(三)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及设在主要街道上的垃圾箱、桶由环卫部门负责;小街小巷内的垃圾箱(桶)及社区内垃圾箱(桶)由当地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四)窨井(缸)、下水道由建设部门等责任单位负责;
(五)集贸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
(六)单位内部由各单位负责;
(七)居民住宅内部由居民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爱卫会负责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和领导;各级爱卫会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建立除“四害”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单位应有人员负责除“四害”工作。
第十五条各街道可根据当地除“四害”工作的具体情况,成立区域性除“四害”服务机构。
校医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学生会团及各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能,作好本职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向团提交本部学期工作计划书;第二星期团、学生会根据学生会工作和各部计划布置本学期总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并做出本学期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整个学期分团委副负责活动监督。
(三)每次大型活动之前由活动主办部门上缴一份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方式、范围、规模、经费预算及各部门配合(必要时附有节目单、比赛流程、评分标准等)等。计划需呈报分团委副、学生会,经审批允许后方可执行。
审批原则:
1、围绕工作方针方向。
2、符合各部职能,防止互相争夺。
3、考虑各部工作量适当。
(四)工作情况及时汇报。
(五)学期末,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学期工作对各部门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将加分记入个人档案。
(六)学院各大型活动由分团委副、学生会协助上级各主办部门并监督执行。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学生会资金由学校老师统一管理。
2、账簿设置:办公室主任设置总账;各部所用经费及时记账。
3、票据报销:学生会各部购买活动所需物品须先向办公室报告预算,由办公室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允许并签字后方可购买。物品购回后,凭国家统一及签字后的预算单报销,缺一不可。
(二)物品管理
1、宣传物品由宣传部派专人管理。外部人员借用向宣传部申请。
2、学生会办公用品统一由学生会购置、管理。
3、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附值日表)
4、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注意节约珍惜使用学生会办公用品。
三、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由学生会统一管理:
1、人事档案管理,包括各届学生会成员基本资料和工作成绩。
2、工作档案管理,包括学生会学期计划总结及学生会重大活动记录。
3、学生会章程制度管理,包括学生会章程制度及各项办法的存档。
四、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对考核:
(1)能否掌握工作重点,把握大局,调整方向,引导各部到位。
(2)对各部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合理。
(3)能否与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进行协作,不脱众。
(4)能否适时、及时的开会,会上内容是否讲实效。
(5)是否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形象、作风。
注:学生会全体成员拥有该项考核权。
2、对各部门考核:
(1)工作成绩、效率。
(2)内部团结与否,成员素质情况。
(3)与学生会各部门协调、支持、配合程度。
(4)全体形象、作风、反映。
(5)创新能力。
3、对考核:
(1)与部门考核挂钩。
(2)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及内部干事的配合情况。
(3)对内部成员是否公正、合理,处理问题是否从大局出发。
(4)本人形象、作风、是否民主,有无专横、摆架子现象。
(5)能否负责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
(6)能否作到负责地及时向学生会如实反馈内部信息、工作情况。
校医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样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坏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
4、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账。购买物品由管理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入册,填好出库单。
5、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校医室工作制度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